Friday, September 10, 2021

警冚荃灣麻雀檔 拘6男女兼發告票

 


不法分子無視風險繼續開設賭檔毒。荃灣警區特別職務隊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後,昨日(29日)晚上約9時30分進行打擊非法賭博行動,突擊搜查荃灣青山公路21號一店舖,搗破一個非法麻雀賭檔。


行動中,一名姓劉(66歲)男子涉嫌「經營賭博場所」被捕;其餘3男2女(42至72歲),則涉嫌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」被捕。6名被捕男女同時涉嫌違反「禁聚令」,警員亦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。與此同時,行動中亦檢獲2部電動麻雀機、4副麻雀及大約4,900港元賭款,所有被捕男女已被扣留調查。


警方提醒市民,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《賭博條例》,任何人如於任何時候營辦賭場,即屬犯罪,一經定罪,最高可處罰款5百萬元及監禁7年。任何人如在賭場內賭博,即屬犯罪;一經定罪,最高可處罰款為3萬元及監禁9個月。市民切勿以身試法。


[US]

Police raid Tsuen Wan sparrow stalls

Arrest 6 men and women and issue tickets

荃灣4男女涉街頭聚賭被捕 與圍觀男齊收限聚令告票


荃灣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根據線報及調查,今日(26日)下午約4時於荃灣石壁遷置村遊樂場展開打擊非法街頭賭博行動,共拘捕2名本地男女及2名非華裔男子,年齡介乎34至66歲,涉嫌「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或在街道上進行的賭博」。人員並檢獲一副紙牌,一張賭枱及小量現金。

該4名被捕男女及3名圍觀男子亦涉嫌違反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禁止羣組聚集)規例》(第599G章)(《規例》),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。


警方提醒市民,街頭聚賭屬違法行為。根據法例,任何人於街道上經營或管理或控制非法賭博,一經定罪,最高罰款為5萬港元及監禁2年。任何人於街道上進行非法賭博,一經定罪,最高罰款為3萬港元及監禁9個月。警方呼籲大家顧己及人,嚴格遵守相關法例。


[US]


4 men and women arrested for gambling on the streets in Tsuen Wan 

Collect tickets to limit gatherings with onlooker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