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une 12, 2026

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或在街道上進行的賭博

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《賭博條例》第13條,在賭場以外任何場所或在街道上進行非法賭博均屬刑事犯罪。此法例主要區分為「營辦/管理」以及「參與賭博」兩大類別,無論公眾人士能否進入該場所,只要是非法賭博即受此條例規管。


法律條文與刑罰


參與賭博人士 (第13(2)條)


定義:任何人在上述地方參與非法賭博(例如在公園、街頭聚賭象棋、牌九或扑克等)。

最高刑罰:可處罰款 $50,000 及監禁 9 個月。


營辦、管理或控制者 (第13(1)條)


定義:在街頭或非賭場場所主持、開檔或管理非法賭博活動的人士。

最高刑罰:可處第5級罰款(現時為 $50,000)及監禁 2 年。


常見誤區與例外


私人住宅打麻將合法嗎?


在私人住宅內進行社交麻將或紙牌博弈,若不涉及商業籌辦、沒有收取「抽水」(抽頭)或收取入場費,通常屬於法例中的豁免範圍。


公眾休憩地方


在屋邨樓下、街坊公園等公眾地方玩棋牌並涉及金錢輸贏,一律視為街頭非法賭博,警方有權直接拘捕。


您需要了解更多關於社交賭博的法定豁免條件,或是想知道哪些博彩活動在香港屬於合法。

非法麻雀賭檔

在香港,經營或參與非法麻雀賭檔均屬嚴重違法行為,警方對此一律採取嚴正執法態度。


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《賭博條例》,任何未獲發牌或豁免的賭博場所皆屬違法,無論是經營者还是參與的賭客,均須承擔嚴厲的法律後果。


⚖️ 主要罪行與刑罰


經營賭博場所:


法條:《賭博條例》相關條文。

對象:賭檔的主持人、經營者、管理人員或協助抽頭者。

最高刑罰: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罰款 $5,000,000 港元及監禁 7 年。


在賭博場所內賭博:

法條:《賭博條例》第6條。

對象:現場參與打麻雀賭博的賭客。

最高刑罰:一經定罪,最高可被判罰款 $30,000 港元及監禁 9 個月。


🔍 執法實例


香港警方各分區(如旺角、大埔、深水埗等特別職務隊)會定期採取情報導向的打擊行動:


現場檢獲物資:行動中通常會檢獲電動麻雀枱、麻雀賭具、大批家具以及現場賭款。

沒收充公:現場查獲的賭資及所有相關賭具,在定罪後均會被依法沒收。


💡 社交娛樂 vs 非法賭博


一般而言,親友間在私人住宅內進行的純社交麻雀娛樂(不涉及經營者抽頭、收取租金、或無牌向公眾開放營利)通常不屬於此法規打擊的「非法賭場」範疇。然而,一旦場所收取麻雀檯租金、茶水費或從賭局中抽取佣金(抽頭),性質便會轉變為經營非法賭博場所。


藝人紺野朝美

紺野朝美(紺野あさ美)是日本知名女藝人,曾為人氣女子偶像組合「早安少女組」第五期成員,後轉型為東京電視台體育與新聞播音員,目前以自由藝人、KOL及育兒網紅身份活躍。


👤 個人簡介


出生日期:1987年5月7日

出生地點:日本北海道札幌市

暱稱:KonKon(こんこん)

學歷:慶應義塾大學環境情報學部畢業


📈 職涯發展


【偶像時期 (2001-2006)】  ──>  【學術深造 (2006-2010)】  ──>  【主播時期 (2011-2017)】  ──>  【現今 (2017-)】

加入早安少女組,經歷黃金年代       考入慶應義塾大學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任職東京電視台新聞


早安少女組時期:2001年通過選拔加入組合,成為第五期成員。在團期間多次登上 NHK紅白歌唱大賽。2006年為了準備大學入學考試而宣佈從團體畢業。


東京電視台女主播:大學畢業後,於2011年成功進入東京電視台擔任播音員,負責主持多個體育和綜藝節目,開創了從頂級偶像成功轉型專業主播的先例。


🏡 個人生活與現況


家庭婚姻:2017年與日本職棒選手杉浦稔大結婚,並於同年從東京電視台離職。

育兒網紅:婚後移居北海道,目前是四個孩子的母親(分別於2017年、2019年、2021年及2024年出生)。

現今動態:以自由藝人身份開設了個人 Instagram 帳號 和 YouTube 頻道 「こんこんちゃんねる」,主要分享四寶媽的日常育兒生活、料理與穿搭,深受日本媽媽群體歡迎。